宣城市建材商会会员职业道德准则
宣城市建材商会会员职业道德准则
第一条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,按照“守法、诚信、公正、服务”的准则敬业、爱业、执业、从业。
第二条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。做好建材从业人员的本职工作,公平公正行使所拥有的义务和权利。
第三条 不卖假冒伪劣产品,不虚报价格,不行贿受贿索贿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、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。
第四条 不欺骗客户,不强买强卖,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,把客户当上帝,妥善处理好客户合理诉求。
第五条 公平公正的开展良性企业竞争,坚决反对一些违法违规的恶性竞争,共同维护好建材行业的整体利益,促进其健康发展。
第六条 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,妥善处理邻里关系,严格执行文明创建相关规定。
本准则经宣城市建材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,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。
宣城市建材商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