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城市建材商会青年委员会职责

宣城市建材商会青年委员会职责

 

1、青年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五年。

2、设主任1名:主持青年委员会全面工作,负责日常管理、协调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等。

3、设副主任1名:协助主任分管青年委员会事务,宣传策划、政策宣传、法律维权等工作。

4、委员:出席委员会会议,委员会会议为青年委员会决策机构。

5、拥有青年委员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6、参加青年委员会活动,享受各种优惠和服务。

7、拥有对青年委员会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权与监督权。

8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协助完成交办的工作。

9、向青年委员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。

10、维护青年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宣城市建材商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20日